语言教室配置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2-14 来源: 管理员
一、语言教室
用语言学习系统或实验设备来从事语言教学及其研究,或进行语音分析和实验的场所。可分为:
1、用AP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被动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的场所,称为AP语言教室;
2、用AA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主动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的场所,称为AA语言教室;
3、用AAC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主动可比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的场所,称为AAC语言教室;
4、用APV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被动可比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的场所,称为APV语言教室;
5、用AAV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主动可视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及其研究的场所,称为AAV语言教室;
6、用AACV型语言学习系统(声频主动可比可视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及其研究的场所,称为AACV语言教室;
7、用AACV-M多媒体语言学习系统(声频主动可比可视多媒体系统)构建的语言教学及其研究的场所,称为多媒体语言教室。
二、功能与要求
室 别 主 要 功 用 要 求 备 注
语言教室 主要用于语言学习与研究,也可兼作其它学科的教学场所
准 备 室 用于教材快速复制与节目制作,及设备的维护 可增设换鞋柜 必要时设置三、间数和面积(以每个年级4个平行班设计)
1、间数:语言教室—— 一般要求宜设1间,较高要求宜设2-3间。
准 备 室—— 条件较好的学校宜设1间
2、面积见下表:
类 别
室 别 人均使用面积(m2)
小学 中学
AP(或AA)语言教室 一般要求 1.50 1.70
较高要求 1.57 1.80
AAC语言教室 一般要求 1.57 1.70
较高要求 1.70 1.80
AACV(或APV、AAV)语言教室 一般要求 1.70 1.80
较高要求 1.80 2.00
准备室 一般要求 该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0 m2
较高要求 该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00 m2注:平行班多的学校,语言教室数量可适当增加。
四、基本工作条件
1、电源:
三相四线制
三相:380×(1±10%)V
单相:220×(1±10%)V,电源频率50Hz
2、系统接地的型式:按“TT系统”接地
3、环境温度:0℃-40℃
4、相对湿度:不大于90%
5、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h
语言教室
(一)、环境要求
1、采光和照明
1.1、(AP、AA、AAC)语言教室:
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低于1.5%、玻地比不应低于1︰6。多雾地区(如重庆等)
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低于2%;
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2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1.2、(APV、AAV、AACV)语言教室:
课桌面上的自然采光系数最低值不低于1.5%;
利用电视机进行教学时,课桌面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应为60Lx±6 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室内应有防止灯的光源在屏幕上产生反射眩光的措施;
室内必须设有转暗设施和加强通风的设施。
2、换气
每小时换气次数:小学不宜低于3次,中学不宜低于4次;
必要换气量:小学生不宜低于11m3/( h.人), 中学生不宜低于14m3/( h.人);室内二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为0.15%。
3、采暖地区的采暖温度
在学习时间内,教室中部(距地面一米处)的气温应为16℃~18℃,不宜超过20℃,相对湿度应为30%~80%,风速应在0.3m/s以
下;教室水平温差和垂直温差不宜超过2℃。
4、噪音:语言教室内的噪音应小于55dB。
5、语言教室应设置在没有强电磁辐射的环境;
(二)、设计要求
1、语言教室宜设计在教学楼的上层。应相对远离运动场、音乐教室、街道等声源较大的场所。
2、语言教室应有吸音设计。
3、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600 mm。
4、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宜小于
600mm。
5、环形天线在室内要求采用暗线铺设。
6、多间音频感应类AP语言教室的位置分布:各间不可垂直设在教学楼的各层内;各间应水平设置,且两间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使其相互的音频串扰小于45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