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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基本技能实训室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2-24 来源: 管理员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供用电技术、电气设备安装、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等专业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
要求
2、实训教学场所
2.1 使用面积
    实训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和设备配置要求,确定其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2  采光
    实训室的采光应按照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2.3  照明
    实训室的照明要求符合GB 50034的有关规定。
2.4  通风
    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要求。
2.5  电气安装
    应符合GB 16895的有关规定。
2.6  消防
    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
2.7  安全标志
    应符合GB 2893、GB 2894的有关要求。
2.8  安全与卫生
    应符合GBZ 1的有关要求。
3 仪器设备
3.1 实训室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见《电工电子类专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3.2 各实训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50人同时进行实训。
3.3 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其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
3.4 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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