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
发布时间: 2018-12-24 来源: 管理员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供用电技术、电气设备安装、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等专业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
2.分类:本标准根据电工电子类专业涵盖的主要专门化方向和职业岗位(群)要求以及专业培养目标提出了实训基地设备配置基本方案,方案包括了电工技术基础、电工基本技能、机床电气控制、电力电子及电力拖动、供配电、等6个实训室。各学校可根据所设专业及专门化方向,从20个实训室中选择若干实训室,组合成符合所设专业要求的具体设备配置方案。参见附件。
3.要求:
3.1 电工电子实训教学场所
3.1.1 使用面积:实训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和设备配置要求,确定其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2 采光:实训室的采光应按照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3.1.3 照明:实训室的照明要求符合GB 50034的有关规定。
3.1.4 通风: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要求。
3.1.5 电气安装:应符合GB 16895的有关规定。
3.1.6 消防: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
3.1.7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3、GB 2894的有关要求。
3.1.8 安全与卫生:应符合GBZ 1的有关要求。
3.2 仪器设备:
3.2.1 电工电子实训室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见《电工电子类专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3.2.2 各实训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50人同时进行实训。
3.2.3 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其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
3.2.4 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