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基础类专业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2-24 来源: 管理员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供用电技术、电气设备安装、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等专业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
2、分类
《电工电子技术》是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课程。目前,电子基础技术课程的教学任务由电子工程系承担,实验和实训教学地点是和电子工程系的电路分析、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电机与电气控制四门课程在同一个实验室进行。
3、要求
3.1 实训教学场所
3.1.1 使用面积
实训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和设备配置要求,确定其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2 采光
实训室的采光应按照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3.1.3 照明
实训室的照明要求符合GB 50034的有关规定。
3.1.4 通风
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要求。
3.1.5 电气安装
应符合GB 16895的有关规定。
3.1.6 消防
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
3.1.7 安全标志
应符合GB 2893、GB 2894的有关要求。
3.1.8 安全与卫生
应符合GBZ 1的有关要求。
3.2 仪器设备
3.2.1 实训室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见《电子基础类专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3.2.2 电子基础实训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50人同时进行实训。
3.2.3 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其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
3.2.4 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